疯狂的“套路贷”简直是“夺命贷”!借款3000元还款300万,如何避免被“套路”?
首先就是控制自己的消费欲望,有多少花多少,别借贷。
其次万一碰上这种贷款,那么就要做好准备,拼死一搏的准备,这样他们就会害怕。有句话说一般人一般人怕狠的,狠的怕愣的,愣的怕不要命的。你不要命了,黑社会也怕。而且也不用怕套路贷告上法庭,那都是吓唬你的,这种根本不受法律保护。
再次,放下自己的面子。你的面子不值钱,所以别怕爆通信录。求助警方,但自己也要争气。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套路贷涉嫌诈骗罪、虚假诉讼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等多项罪名,其所形成的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如果在日常生活中用于短期周转借款,一定要保证出借资金属于自有资金而不是向社会募集来的钱、约定合法的利息、避免砍头息、中间人转款和还款的等等行为,防止偿还过多的本息,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有一句话很真理:“天上不会掉馅饼!”不管是线上或者是线下的诱惑和欺骗手段,都是一样的,只是不断升级变化的欺骗手段和陷阱,让人眼花缭乱,防不胜防而已。如果防止自己被欺骗,被套路,只有遵守以下5个原则就可以了!
1、不要贪便宜。
2、提升自身素养,加强抵抗诱惑的能力。
3、多看书,多学习,多反省,提高保护自我和辨别是非的能力。
4、以诚待人,不要自以为是。
5、保持良好心态,不要攀比虚荣,好高骛远。
不管在任何时候,欺骗和陷阱都在我们身边,要想不痛苦,不悔恨,那就要随时擦亮自己的眼睛,端正心态,认清自我,才能减少或者避免被欺骗,被套路!
学习并且熟记法律对“套路贷”的定义,是避免入坑的有效手段。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实践中,“套路贷”的常见犯罪手法和步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等名义对外宣传,以低息、无抵押、无担保、快速放款等为诱饵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保证金”“行规”等虚假理由诱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会以被害人先前借贷违约等理由,迫使对方签订金额虚高的“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
(2)制造资金走账流水等虚假给付事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按照虚高的“借贷”协议金额将资金转入被害人账户,制造已将全部借款交付被害人的银行流水痕迹,随后便采取各种手段将其中全部或者部分资金收回,被害人实际上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借贷”协议、银行流水上显示的钱款。
(3)故意制造违约或者肆意认定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会以设置违约陷阱、制造还款障碍等方式,故意造成被害人违约,或者通过肆意认定违约,强行要求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时,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安排其所属公司或者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贷”协议或相关协议,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5)软硬兼施“索债”。在被害人未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向被害人或者被害人的特定关系人索取“债务”。
根据上述针对“套路贷”的法定常见形式,自我留心,识别和发现套路贷,选择正规信贷渠道,是有效避免陷入“套路贷”的有效手段。
我这人是认死理的,你不管是“套路贷”?还是什么贷?你不去借他的钱跟我有关系吗?既然你借了别人的钱?你又何必说这贷那贷的呢?你这不是找抽?我发现现在社会上的很多人?既当婊子?又立牌坊。何必活得那么累干嘛!根据自己实力过日子不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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